礁溪協天廟光明燈工程招標公告

主旨:

宜蘭縣礁溪協天廟改裝電子式OLED(含更優)光明燈工程第一次公開招標。

說明:
一、 工程名稱:礁溪協天廟改裝電子式OLED(含更優)光明燈更換工程。
二、 工程地點:礁溪鄉中山路51號、礁溪協天廟正殿內。
三、 工程數量:本案招標改裝光明燈為現有舊傳統式光明燈改裝OLED或更優品質為主,數量約12000-16000燈數(含電腦查詢尋燈軟体系統功能及設備)。
四、 廠商資格:一般公司、企業社皆可,但應有以下資歷及文件:
1. 營利事業登記證 2.納稅證明文件 3.無退票證明 4.曾承作廟宇電子式OLED 光明燈工程或更優品質工程三家以上(有合約證明)。
五、 履約期限:116年2月03日前工程完工並測試驗收完成、(現場舊有拆除及安裝應於116年1月23日至116年1月31日完工)、116年2月1日至2月3日測試機及驗收。
六、 決標及付款方式:
(一)、本案於115年9月7日辦理第一階段審查投標廠商資格及簡報書面資料,擇優廠商電話通知參加第二階段現埸簡報及公開評選及議價。
(二)、本案訂有底價之採購,於第二階段廠商簡報後,公開評選擇優2家依序議價。
(三)、履約保證金為決標總價3%,限銀行本票、銀行保付支票。
(四)、本項工程付款方式分二次付款,工程於工廠初安裝完成或工程進度達70%以上時,由乙方通知甲方查驗通過後先付工程款40%,餘60%於工程完工測試合格並驗收完成後請款結清尾款。
七、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凡欲參加之廠商自115年9月2日起至115年9月6日止(每日上午09:00時至下午17:00時)以記名方式向本廟:礁溪鄉中山路51號一樓辦公室領取。或工程進度達70%以上時,由乙方通知甲方查驗通過後先付工程款40%,餘60%於工程完工測試合格並驗收完成後請款結清尾款。
八、 投標期限:自115年9月2日起至115年9月6日17:00止(每日上午09:00時至下午17:00時)。
九、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礁溪協天廟(礁溪鄉中山路51號)一樓辦公室。
十、 開標方式及日期:115年9月7日辦理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審查廠商資格及書面資料圈選擇優通知,第二階段於115年9月9日辦理現場廠商簡報及公開評選及議價。
十一、本公告另刊載於本廟網站:
https://WWW.sttemple.org.tw
e-mail:service@stteple.org.tw
宜蘭縣礁溪協天廟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吳宏昱

※ 投招標須知及應行注意事項 ※

一、 領投標日期及地點:自115年9月2日至115年9月6日(每日09:00-17:00)
於本廟一樓辦公室。
二、 本案第二階段簡報、評選、開決標、時間、地點:115年9月9日上午9時於本
廟二樓樓會議室。
三、 本案招標OLED(含更優)光明燈,投標廠商依本廟現況場地作整体規劃,燈數以12000-16000 盞燈數為主(關聖帝君神尊由本廟指定選用)光明燈框架及神尊大小尺寸斟酌參考現有光明燈尺寸。
四、 廠商投標報價時依光明燈單價報價,決標後再依全部實際承作燈數總數計價。
五、 本案光明燈工程應包含有查詢尋燈功能,提供Windows光明燈管理軟体:功能包含:電腦查詢尋找光明燈、光明燈顯示內容編輯、亮度調整等功能、晶片應為台灣制並附出廠證明、(螢幕顯示器15.6吋含以上寬螢顯示器、附實木尋燈電腦操作台)
六、 投標廠商除現埸簡報並須提供書面資料一式12份,簡報及書面資料決標後列為契約書內容履約依據。
七、 本案投標分二階段辦理,廠商投標後本廟依投標廠商資格及所送書面資料先行辦理第一階段審核,審核擇優通知優勝廠商辦理第二階段現場簡報及公開評選,再依評選序位擇優2家議價或比價。註:(未接獲電話通知之廠商請勿自行
前來)。
八、 投標廠商接獲通知參加第二階段評選時,應準時到場並現埸抽籤號次,並依號次順序作簡報,廠商簡報時間為10分鐘,委員提問及答詢時間5分鐘。(廠商逾報到時間未到場,經唱名3次未到者視為棄權)。
九、 本次投標以公開評選方式並訂定底價,依投標廠商簡報、書面資料及投標內容之整体表現,依評選序位擇選出符合較優廠商2家依予議比價。(如評選項目分配表)。
十、 本案決標後全部工期含測試驗收須於116年02月03日前完工並測試驗收完成。
十一、 本案得標廠商須繳納決標總價3%履約保證金,工程完工驗收完成後無息退還。
十二、 未盡事宜以現場補充說明之。